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许可法 > 行政许可申请 >

头条焦点: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什么呢?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2023-07-05 09:16:03 来源:法律解答网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知识:

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标签: 离婚手续 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 审理期限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婚假要多久内休完?带薪婚假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地役权消灭有哪几项特殊原因? 焦点播报
笔迹鉴定准确率有多高?笔迹鉴定需要几份样本?
不能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况有哪些?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材料?|全球速看
被公司辞退还需要去交接工作吗?辞退怀孕妇女不一定违法吗? 今日最新
世界实时:合同到期孕妇怎么办?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全球今日报丨关于解雇和辞退二者的区别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天天微速讯:民事诉讼书范本怎么写的?民事诉讼离婚起诉状书模板
退保手续需要什么?不按时交保费是自动退保吗?|每日简讯
如何挑选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当前滚动
知识纠纷
1 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怎么办?引起征地拆迁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2 捡到东西又放回原处犯法吗?捡到东西又扔了需要赔偿吗?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哪些内容?被鉴定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天天快看
4 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吗?已经离婚给孩子改名字怎么改? 当前热讯
5 伤害鉴定分为哪几种?伤情鉴定根据什么判断?_简讯
6 有关辞退员工赔偿计算年限是多少?辞退员工会记录档案吗?
7 环球热头条丨注册公司要交哪些税?公司注册资金要一次全额缴纳吗?
8 【环球速看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类型都有多少种?怎么理解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
婚姻无效后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如何分配?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吗? 焦点短讯
怎么证明跟公司有劳务关系?证明劳务关系成立需要哪些证据?
环球速递!拆迁房办理房产证可以写儿子的名字吗?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是什么?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藏起来吗?-世界球精选
恶意差评怎么办?网购给差评遭报复该这么办?
支票的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是什么?支票日期填写内容是什么?
全球观速讯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哪些职责?在劳动仲裁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多久能离成?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公司法律顾问是律师吗?公司法律顾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发生了民事纠纷要怎么处理?被起诉民事纠纷怎么办?
合同法
【速看料】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什么?民事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2023-07-04

法律规定生育险怎么办理?生育险办理流程有哪些?-观焦点

2023-07-04

行政垄断如何进行?如何反“行政垄断”?

2023-07-04

遇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投诉方式有哪些?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应该去哪里投诉?

2023-07-04

今日聚焦!离婚夫妻需要处理的只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吗?父母房子子女继承新规是什么?

2023-07-04

保险公司拒赔的常见因素有哪些?保险公司拒赔时该怎么做?

2023-07-04

劳动纠纷
【速看料】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什么?民事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规定生育险怎么办理?生育险办理流程有哪些?-观焦点
行政垄断如何进行?如何反“行政垄断”?
遇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投诉方式有哪些?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应该去哪里投诉?
今日聚焦!离婚夫妻需要处理的只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吗?父母房子子女继承新规是什么?
保险公司拒赔的常见因素有哪些?保险公司拒赔时该怎么做?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